学生雇员住宿申请程序
大学已制定一套程序,处理残疾学生雇员的住宿要求. 学生雇员包括:
- 被安排在不同部门从事计时或兼职工作的学生
- 获得服务津贴的研究生助理或国际奖学金获得者
- 学生宿舍顾问,通过履行职责获得食宿.
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, 大学必须根据学生雇员的要求提供合理的住宿,以执行基本的工作职责, 除非它会给大学带来不必要的困难. 以下是处理住宿要求的程序:
学生员工从经济援助办公室(本科生)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(研究生)获得住宿申请表。.
- 学生完成表格的第一部分, 描述他/她的残疾, 被要求的住宿, 以及住宿将如何帮助个人履行职位的基本职责. 然后学生将表格转发给他/她的导师批准.
- 主管根据申请表第二节就住宿条件提出建议. 然后将申请表转发给ADA/504合规官进行审查.
- ADA/504合规官审查请求并建议适当的住宿. ADA/504合规官在表格上注明他/她的建议,并将表格转发给相应的副总裁批准.
- 副总统审查表格,以确定是否有资金提供所要求的住宿. 如果副总统同意的话, 表格将返回给ADA/504合规官,后者将批准通知学生和主管. 如果副总统因为预算限制而拒绝这一请求, 副校长通知ADA/504合规官,然后该合规官与主管和学生一起安排替代住宿.
- 一旦副总统批准了最后的安排, ADA/504合规官为学生提供住宿. 如果学生接受住宿,他/她在申请表上签署确认. 然后将表格提交给ADA/504合规官办公室.
如果学生拒绝学校提供的住宿, 他/她可以选择通过大学的内部申诉程序或通过适当的联邦/州机构提出申诉.